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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暗地和他人結婚 寫下7份協議補償流產女友


    來源:荊楚網

    男子暗地和他人結婚女子得知后怒上法庭 同居懷孕后,孰料男友偷偷跟人結了婚;得知真相后,女子小迪拿著和昔日男友簽下的關于打胎等費用的7份協議,告上法庭索賠。記者昨悉,法院已對此立案。 小迪與湖北籍男友張

    男子暗地和他人結婚女子得知后怒上法庭

    同居懷孕后,孰料男友偷偷跟人結了婚;得知真相后,女子小迪拿著和昔日男友簽下的關于打胎等費用的7份協議,告上法庭索賠。記者昨悉,法院已對此立案。

    小迪與湖北籍男友張勇2012年4月在內蒙古工作期間認識,2013年開始談戀愛,并回到十堰同居生活,但一直未結婚。

    小迪稱,去年5月懷孕后,張勇才告訴她,家人一直阻撓兩人戀愛結婚,而且他也無法承擔撫養孩子的義務,因此極力勸說小迪做流產手術,并以保證書等各種形式寫下“若女方同意流產,男方主動承擔洗衣、做飯等家務,還陪逛街”等為內容的6份協議,小迪遂去做了流產手術。

    小迪表示,手術對她的身體和精神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然而讓她更受傷的事還在后面——手術3天后,張勇便沒了音訊。

    著急的小迪開始四處尋找男友,等找到了張勇,卻大吃一驚:張勇早就和另一女子結婚。氣憤不已的小迪要求張勇補償自己,兩人再次簽下由張勇負擔打胎費用、營養費用等共計3.4萬元的賠償協議。

    本月初,因7份協議簽訂至今,張勇未支付任何費用,遭遇流產、背叛雙重打擊的小迪將張勇告上法庭,并索賠3.4萬元的經濟損失。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湖北尚卓律師事務所黃坤志律師:戀愛期間的男女發生糾紛,很多都沒有證據或證據缺乏證明效力,使權利人通過訴訟主張權利時面臨舉證困難,以至于權益難以得到保障。本案中,比如要男方洗衣做飯等6份協議中約定的特定行為內容,根據現實情況很難實現,可以說并非真實存在;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訂立的協議各方意思須表示真實、自由,并且所訂協議內容不與強制性法律、法規相沖突,不違反公序良俗,且雙方都同意認可,簽字或者畫押,證明自己同意協議中的內容。綜上,上述前6份協議可能為無效。至于第7份協議,如果小迪有證據證明相關費用,則可以得到法庭支持。 (記者 方歷嬌 實習生 常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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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仝瑞勤]

    標簽:協議 暗地和他人結婚 小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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