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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杞縣平城法庭庭審現場:原告搶走被告奧迪車


    來源:大河報

    據平城法庭王庭長介紹,侯某因建筑質量糾紛起訴孫先生。隨后,記者又致電杞縣法院,該院一名負責人表示,將按照“妨礙司法訴訟”,盡快將侯某司法拘留,為孫先生追回被搶車輛。

    首席記者周斌實習生席小超

    事件:庭審即將結束時,被告40多萬的奧迪車被原告搶走

    據被搶人孫先生反映,8月20日,杞縣法院平城法庭開庭審理了他和平城鄉前屯村村主任侯某的糾紛案件,在庭審即將結束時,作為原告的侯某趁他在庭審筆錄上簽字時,突然將他掛在腰間的奧迪車鑰匙搶走。

    “褲子都拽爛了,鑰匙搶走以后直接扔給和他一起來開庭的人,那個人隨即就把車開走,然后侯某又過來搶我妻子的挎包,被別人攔住了,當時法官和書記員都看到了。”孫先生表示,被搶的地點就在法庭內,開庭時只有一名法官和一名書記員,并沒有法警在場,法官雖然對侯某的行為進行了制止和警告,但最終侯某還是揚長而去。

    孫先生說,現場的法庭書記員報了警,但是警方調查之后,在第二天做出了不予立案的決定。

    “派出所民警說,這是在庭審現場發生的事,不歸公安管轄,因為法院也是司法機關。我又去找法官,法官說準備按照‘妨礙司法訴訟’對侯某進行拘留,但是被搶走的車還得依靠公安追回。”孫先生表示,目前事情已經發生一周,侯某依然逍遙法外,而他被搶走的價值40多萬的奧迪車也依然下落不明。

    說法:公安不予立案,法院將按“妨礙司法訴訟”進行拘留處理

    隨后,記者從杞縣法院平城法庭和平城派出所證實了孫先生的說法。

    據平城法庭王庭長介紹,侯某因建筑質量糾紛起訴孫先生。

    本該嚴肅神圣的庭審現場,為何會發生“搶奪事件”?

    王庭長表示,正常情況下,法庭都應該配備法警,由法警對妨礙法庭審理的行為采取強制措施,但是基層法庭人員配備不足,沒有法警,才導致出現這樣嚴重的事件。

    價值40多萬的奧迪車被搶,公安機關為何不立案?

    平城派出所項所長告訴記者,是因為案發地點比較特殊。

    “搶車行為發生在庭審現場,按規定應該由法警處理,如果法庭按照規定配備法警,現場就能采取措施,最起碼在法庭上要保證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吧。”項所長表示,事后他專門向縣公安局法制室進行匯報,法制室研究后認為應當由法院處理。

    隨后,記者又致電杞縣法院,該院一名負責人表示,將按照“妨礙司法訴訟”,盡快將侯某司法拘留,為孫先生追回被搶車輛。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說,從司法實踐上看,刑事案件的審理必須配備法警,絕大多數民事案件都不需要配備法警,除非民事案件雙方有嚴重的沖突?;鶎臃ㄍナ欠ㄔ旱呐沙龇ㄍ?,一般是民事法庭,主要處理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婚姻家庭、借貸及鄰里糾紛等民事案件,基層法庭很多時候沒有配備法警,所以出現這種庭審現場“搶奪”事件實屬意外。

    此事下一步如何處理?張少春律師認為,法院負責審理判決,不能越權行使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權力,如果侯某被法院司法拘留后仍不愿歸還車輛,那么涉案法院應當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或者孫先生直接報案并由警方立案,追究侯某涉嫌搶奪罪的刑事責任。同時,人民法院有義務為辦案警方出具書面證明材料,現場法官和書記員也有義務作證。

    名詞

    司法拘留

    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審判活動正常進行,對實施了嚴重妨害訴訟活動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法院擁有司法拘留的決定權。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并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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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聰兒]

    標簽:平城 侯某 奧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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