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份證被搶 一年后發現自己成“法人代表”
2015年08月21日 09:57
來源:成都商報 作者:張漫 胡挺
代理公司客戶經理出示的營業執照。攝影記者王勤 新都女子身份證被搶一年后莫名成“法人代表” 核心提示 家住新都區石板灘鎮的廖家蘋稱,一年多前她的身份證被搶,幾天前她才知道,有人用這個身份證去注冊了一家
代理公司客戶經理出示的營業執照。攝影記者王勤
新都女子身份證被搶一年后莫名成“法人代表”
核心提示
家住新都區石板灘鎮的廖家蘋稱,一年多前她的身份證被搶,幾天前她才知道,有人用這個身份證去注冊了一家公司,她竟然莫名其妙地成了公司法人代表、執行董事和經理。
一張撿到的身份證就能注冊公司?通過查詢,廖家蘋發現,她“名下”的這家公司注冊資金為200萬元,注冊地址在成都市成華區天祥街59號,然而,成都商報記者走訪發現,該地址根本不存在這家公司。
“我現在非常擔心,莫名其妙當上法人代表,萬一公司出去招搖撞騙,或者欠下巨款,最后找到我頭上怎么辦?”廖家蘋說。
身份證被搶一年后發現成了“法人代表”
8月17日,廖家蘋接到了一個陌生的座機來電,電話里對方問她“是不是成都富芳鑫洛商貿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我當時就蒙了,我一個打工的,什么時候成了法人代表了?”廖家蘋說,她在一家玻璃廠打工,從來沒有注冊過公司,也不知道怎么注冊公司。抱著懷疑的態度,廖家蘋從工商局網站上查詢到,自己真的成了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廖提供給成都商報記者的“查詢通知單”顯示,成都市富芳鑫洛商貿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注冊,注冊資金200萬元,注冊地址在成都市天祥街,登記機關是成都市成華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一欄,寫的正是廖家蘋的名字。而在“董事、監事、經理信息”表中,有廖家蘋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職務是“執行董事、經理”,公司的監理則是另一名叫“鄧仲明”的男子。廖家蘋說,她根本不認識鄧仲明。
注冊信息中廖家蘋的身份證,正是她一年多前丟的那個身份證。
廖家蘋說,去年三月,她的手提包被一名騎摩托車的男子搶走,包內當時有身份證、手機以及少量現金。在公安機關備案登記后,她立即補辦了一張身份證。廖家蘋提供的“證件受理信息(二代證)查詢結果”顯示,她第一張二代身份證于2006年6月12日辦理,第二張身份證于2014年3月31日辦理。“我掉身份證后,馬上就辦理了,但是當時沒有登報聲明。”廖家蘋說。
發現自己莫名成了公司法人代表后,廖家蘋非常擔心。“他們既然用撿到的身份證去注冊公司,就不排除去招搖撞騙的可能,如果公司在外面招搖撞騙,或者欠下巨款,到時候找到我頭上,怎么辦?”
8月18日,按照該公司注冊地址,廖家蘋來到了天祥街59號,卻并沒有找到這家公司——該地址是一家酒業連鎖公司,酒業連鎖公司工作人員稱,從來沒有聽說過“富芳鑫洛”這家公司,該大樓物管也表示,大樓沒有這家公司。
代辦公司
“有人用你的身份證來委托注冊公司”
在廖家蘋從成華區工商局調取到的材料中,有一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上寫申請人是廖家蘋和鄧仲明,委托代理人是羅剛,并附有羅剛的身份證復印件及電話號碼,日期是今年6月15日。
19日中午,廖家蘋撥打了羅剛的電話,發現羅剛所在的“八方財稅咨詢(成都)有限公司”,竟就在天祥街附近。該公司的業務范圍顯示為:代理記賬、公司注冊、墊資增資、商標注冊、pos機辦理。
廖家蘋和男友上門找到這位羅剛,經過一番溝通,他承認這家廖家蘋為企業法人代表的“富芳鑫洛”公司是自己代理注冊的,但稱她的身份證等資料都是委托他辦理的人帶來的,而他已經無法找到當事人的聯系方式和住址。
“一開始他說有(聯系方式),后頭又說沒有了。我是受害者,到底該怎么辦呢?”廖家蘋說。
當日下午,廖家蘋試著給那個詢問她是否辦了一家公司的座機號碼回了電話,對方稱是稅務部門,那家注冊公司留有她的號碼,并說如果確定身份證被冒用,要盡快去法院起訴。廖家蘋懷疑,“富芳鑫洛”公司是冒用她的名義注冊成立,然后倒賣真發票。
記者暗訪
代辦公司:“我給你出身份證,但是價錢要貴”
19日,成都商報記者來到“八方財稅咨詢(成都)有限公司”,佯稱需要注冊公司。名牌上顯示為客戶經理的羅剛詢問了記者想要辦理的公司類型和規模,“580元,辦理執照沒有技術含量的,就是跑腿。”他表示,注冊地址他可以提供,只能在成華區內,比如羊子山路、建設北路、桃蹊路等,“(工商局)一般不核實地址,3%的抽查率,抽到后常規處理辦法就是限期整改,變更地址。”
記者詢問,是否可以使用他人身份證,他稱,“對我們來說,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給你把公司辦下來很簡單,不需要你們的身份證。但有一個關鍵問題,如果公司涉及到開發票,必須要開戶許可證,到銀行開戶需要法人代表親自到場。當然,我們也可以通過一些方式,法人代表不用到場,但費用就完全不一樣了。”
他稱,光是法人代表不能到場開戶這一個問題,他就要收5000元,“另外,你沒得身份證,行,我給你出身份證。我給你分擔風險,肯定不是我們的人去辦,我還要花錢找其他人??傊夷芙o你辦下來,但是價錢不一樣。”
隨后,他走入隔壁辦公室,從柜子里拿出一份營業執照、一份組織機構代碼證和一份稅務登記證給記者看,“好多現成的商貿公司(營業執照),都是全的,上網查得到的。”記者看到,這家公司名為“成都市范運鑫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高某某,注冊資本100萬元,住所在羊子山路,成立于今年6月29日。
他同時拿出兩張身份證,一張是卜某某(女),住址為山東濟南,一張即是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高某某(男),住址為河北邢臺。當記者問及這兩張身份證的真偽與來歷時,他沒有作答。
事后,記者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網站中,的確查詢到了這家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為高某某,監事為卜某某。
成華區工商局:
目前無法聯系到那家公司實際負責人
19日下午,廖家蘋來到成華區工商局注冊科,工作人員稱,目前法律上沒有規定辦理公司注冊必須本人到場,可以委托他人提供相應的手續辦理,領取營業執照也不必本人到場,“我們是要求所有材料該誰簽字就誰簽,但是委托人拿來,我們無法去鑒別是本人簽的,還是誰替簽的。我們的材料提交單上都是寫清楚了的,提交申請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果是有什么法律后果,只有找相應的法律機關鑒定筆跡,追究他的法律責任。”
他表示,廖家蘋也無法提供自己曾遺失身份證的證據,更不可能單方面把這個公司注銷,“建議去找執法部門介入調查,有這個事實,執法部門會作出鑒定,(如果鑒定是冒用)可以鎖定這個執照,禁止這個公司的任何變更,直到這個事情解決為止。還有比如說年報的時候不予通過,等等這些。”
隨后,廖家蘋又來到成華區工商局執法一科,相關負責人林欣表示,“這種情況之前遇到過,這個跟工商局辦證的流程有一定的關系。究竟她(廖家蘋)說明的情況是否屬實,我們也弄不清楚,現在股權糾紛越來越多。”在辦理注冊時,雖要提供股東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但無法核實身份證的真假、是否冒用。
他建議廖家蘋到派出所報案,“如果不受理,你可以以私人的名義寫個情況說明留在這里,詳細說明這個事情與你無關,承諾你所說屬實,否則承擔法律責任。在工商、稅務或者公安,找到這個公司的實際負責人之后,坐到一起還原真相。”
“工商部門對經營行為進行監督,假的身份證我們沒法管,是公安的事。”他勸廖家蘋不要著急,“目前,我們沒辦法找到該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只要不是你做的,你也不用太擔心,現在凡事都要講證據。”
律師:當事人可通過報案或訴訟維權
對此,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寇翼律師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進行補領”。公民的補領行為本身就是告知公安機關身份證照丟失的事實,無需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在現實生活中,經常出現公民身份證被冒用的情況,如用以辦理信用卡、辦理工商登記等等,最終給當事人造成各項經濟損失。
在面臨此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通過如下方式進行維權:第一,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明確規定,冒用他人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二,通過訴訟方式向相關責任方請求經濟賠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在使用身份證時,各相關證照使用部門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后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身份證被人冒用,或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冒用者及相關責任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本案中,若廖女士的身份證的確被人冒用,那么工商注冊代辦機構則存在明顯過錯,廖女士可向代辦機構追索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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