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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身份信息作假騙婚 男子狀告民政局求“單身”


    來源:四川日報

    江油市九嶺鎮農民唐某某今年快40歲了,為求“單身”他把江油市民政局告上了法庭,終于在近日心愿得以實現,由江油市法院判決撤銷民政部門辦理的婚姻登記。人到40求單身,不直接起訴配偶為何卻起訴民政局呢?故事

    江油市九嶺鎮農民唐某某今年快40歲了,為求“單身”他把江油市民政局告上了法庭,終于在近日心愿得以實現,由江油市法院判決撤銷民政部門辦理的婚姻登記。人到40求單身,不直接起訴配偶為何卻起訴民政局呢?故事要從8年前的一見鐘情說起……

    唐某某生于1975年,到2007年時已經32歲了,在農村這個年紀已是大齡青年,唐某某自己也為婚事十分著急。當年11月初,唐某某與自稱來自西昌市的“阿梅”(化名)相識,并一見鐘情。不到半個月,唐某某按女方要求,為其娘家兌現了大額“辛苦費”后,倆人到江油市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然而婚后沒過幾天,正當唐某某沉醉于新婚蜜月中時,新娘“阿梅”卻不知去向了。

    幾年來,唐某某到處尋訪,始終不見“阿梅”的下落。2014年6月,唐某某只好到江油市法院起訴與“阿梅”離婚。經法院調查,唐某某才如夢方醒:原來7年前跟他結婚的女子并非“阿梅”,只是冒用了“阿梅”的身份信息,至于她的真實身份,無從得知。而真實的阿梅生于1987年,常住西昌市,她從未到過江油,更不可能與唐某某辦理結婚登記。而且,阿梅已于2012年9月20日與當地村民張某某結婚。因此,法院裁定唐某某起訴離婚因無明確被告,無法立案。

    “既然這個‘阿梅’是假冒別人的身份,那當初民政局為啥要為我們辦理結婚證呢?”今年4月28日,唐某某不服江油市民政局8年前對自己和“阿梅”結婚登記的行政行為,向江油市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被告江油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

    江油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及委托代理人介紹,唐某某和自稱“阿梅”的女子申請結婚登記時,二人均按要求規定,提交了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自愿簽了《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并承諾如有虛假,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婚姻登記處審查認為,兩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遂分別給兩人頒發了結婚證。 民政局認為,自己不是公安機關,只作程序性審查,不作實質性審查,而且法律也未要求民政部門對婚姻登記作實質性審查。因此,民政局是依法履行辦證職責,其行政行為并無任何過錯。

    該案主審法官認為:江油市民政局在受理唐某某與自稱“阿梅”的女子婚姻登記申請后,在審查兩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過程中,由于受到客觀條件限制,未發現“阿梅”的身份信息系虛假冒用,因而作出了錯誤的結婚登記行政行為,該行政行為違法,依法應予撤銷。但唐某某在沒有完全了解“阿梅”真實身份的情況下,草率與對方進行登記結婚,因此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認定“阿梅”與原告符合結婚條件,并作出結婚登記的主要證據不足,該行政行為違法,依法應予撤銷。

    8月4日,江油市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令撤銷江油市民政局于2007年11月13日對原告唐某某和“阿梅”作出的結婚登記行政行為。原、被告雙方收到判決書后,均未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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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仝瑞勤]

    標簽:民政局 身份 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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