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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州水價聽證會結束 19名聽證人全部贊同漲價


    來源:大河報

    階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內(含),到戶價格每立方米3.9元(其中基本水價3.1元、污水處理費0.65元、水資源費0.15元) 階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內(含),到戶價格每立方米4元(其中基本水價3.2元、污水處理費0.65元、水資源費0.15元)

    鄭州水價聽證會結束19名聽證人全部贊同漲價

    聽證會現場,記者席被一條“綠化帶”分隔開。

    □記者田園劉瑞朝文許俊文攝影

    核心提示|昨天上午9時,鄭州市水價改革聽證會召開,經過兩個半小時的博弈,19名聽證參加人全部同意調價方案。“漲價可以接受,但要在合理的范圍內。”4名聽證參加人建議修改調價方案。

    據鄭州市物價局負責人介紹,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和建議,將成為政府部門定價的重要依據,確定最終價格后,將通過新聞媒體公布水價定價結果。

    〈調價方案〉

    方案一每立方米漲1.5元以上

    第三階梯: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到戶價格每立方米10.1元

    第二階梯:年用水量144~240立方米,到戶價格每立方米5.45元

    第一階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內(含),到戶價格每立方米3.9元(其中基本水價3.1元、污水處理費0.65元、水資源費0.15元)

    情況分析

    按照鄭州市居民家庭用水情況分析,有85.8%的居民家庭在第一階梯范圍內,9.8%的居民家庭在第二階梯范圍內,4.4%的居民家庭在第三階梯范圍內。

    根據此方案測算:第一階梯家庭用戶月增支不超過18元(目前,鄭州市區居民生活用水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2.4元);第二階梯家庭年用水量超過144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1.55元;第三階梯居民家庭年用水量超過240立方米后,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6.2元。

    方案二每立方米漲1.6元以上

    第三階梯: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到戶價格每立方米10.4元

    第二階梯:年用水量180~300立方米,到戶價格每立方米5.6元

    第一階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內(含),到戶價格每立方米4元(其中基本水價3.2元、污水處理費0.65元、水資源費0.15元)

    情況分析

    按照鄭州市居民家庭用水情況分析,有92.8%的居民家庭在第一階梯內,有5.7%的居民家庭在第二階梯內,有1.5%的居民家庭在第三階梯內。

    根據此方案測算:第一階梯用戶家庭月增支不超過24元,第二階梯居民家庭年用水量超過18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1.6元;第三階梯居民家庭年用水量超過300立方米后,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6.4元。

    聽證參加人

    消費者8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1人,專家學者2人,經營者1人,利益相關方1人,政府相關部門4人,社會組織1人

    聽證結果

    19名聽證參加人均支持自來水價格上漲,其中3人支持方案一,10人支持方案二,4人認為兩套方案都需要優化和改進,還有2人持其他意見

    調價原因

    成本不斷增加,與價格形成倒掛

    在鄭州市物價局提供的聽證方案要點中提出,鄭州市自來水價格調整的原因有四:

    首先,隨著鄭州市市區的水源結構由黃河水替換為“南水”,在水質和用水安全提高的同時,供水成本也大大增加。第二,與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配套的水廠、供水管網等建設投入巨大,產生了新的成本因素。第三,供水企業將原有的水廠全部進行了深處理改造,這也增加了成本。第四,動力費、凈水原材料等價格上漲,以及必要的供水設施建設、管網改造和服務投入加大,供水成本不斷增加,致使供水成本與供水價格倒掛。

    在聽證會上,大多數聽證參加人表示理解調價訴求。聽證參加人鄭高飛認為,原材料價格不斷上漲,而自來水價格10年未調整,供水企業連年處于虧損狀態,這不利于提高供水水平。適當調高水價,可以激勵供水企業進行供水設施改造、管網改造和提高服務。 代表聲音

    調整幅度能不能小一些?

    “水價的調整要照顧到我們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尤其是弱勢群體,適當調整可以理解,但調整幅度能不能小一些,給老百姓留個緩沖期呢?”消費者代表徐巧利表示,同意水價調整方案,更傾向于方案一。建議將第一階梯水量提高到每月16立方米。

    “第一、第二階梯的用水量還是以居民基本用水為主,價格不宜過高。”消費者代表牛超軍認為,第三階梯用水大戶多數是特種行業,具備能力購買節水器具,可以適當提高價格激勵他們節水。

    要讓困難群體的生計有保障

    “能理解上調水價,但政府部門和供水企業應提前考慮弱勢群體的利益,讓困難群體的生計有所保障。”在聽證會上,消費者殷歌提出建議。

    記者了解到,在水價調整后,將對低收入家庭有專門的優待。根據規定,為緩解供水價格調整后對困難家庭帶來的影響,對鄭州市的低保家庭,繼續給予生活用水水價補貼,補貼標準由現行的每戶每月減免3立方米水費提高到減免5立方米水費。另外,對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戶,不實行階梯式水價,供水價格在第一階梯到戶水價基礎上,每立方米提高0.1元。 信息要公開,犯錯要受罰

    “自來水調價后,鄭州市政府部門作為監管方必須承擔監督責任,除了對供水企業進行定期檢測外,還要建立信息披露和懲罰制度。”聽證參加人李凱建議,讓老百姓實時知道供用水情況,一旦供水水質低于國家標準,可啟用懲罰制度,達到一定程度將影響供水企業的下次調價。

    消費者代表趙海杰也認為,供水企業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增加供水成本和供水水質的透明度,多接受社會監督。政府部門也應加強對供水水質監管,不能有任何疏忽大意。

    一個疑問

    為啥老盯著居民用水?

    在聽證會上,消費者代表常春質疑說,此次水價調整方案中提到的入戶調查,樣本為2000戶,按自來水家庭人數的起步數4人算,才8000人。而鄭州市區2013年的就已經有652萬人,這8000人能否代表600多萬人的用水情況?

    “市民其實心里都明白,水資源浪費的重點還是集中在非居民用水上。”常春說,根據他的調查,非居民用水占鄭州市用水量的60%,但此次調價方案卻把重點放在居民用水上。其實,如果只調整非居民用水價格,自來水公司的虧損就能夠扭轉。

    在聽證會前,他特意委托相關媒體做了網上調查,結果發現有44%的居民月用水量超過12立方米,有59%的人不愿意接受階梯水價制度。“我認為調價的杠桿應更多放在非居民用水和特種用水上,這樣既能減輕城市居民的負擔,也能提高事業單位、工商經營單位的節水意識。”

    另外,根據《豫發改價管[2014]1179號》文規定,對戶籍人口超過5人的家庭,應適當增加階梯水量基數。所以他認為,自來水家庭人數的起步數不應是4人,應該定在5人,參照其他城市人均用水量最少為每月3立方米計算,第一階梯應該是每個家庭每月15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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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聰兒]

    標簽:聽證參加人 水價調整 水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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