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來終結“株連式拆遷”?

    導讀:“株連式拆遷”指以拆遷者或拆遷者親屬中的公職人員的"飯碗"相要挾,不僅要求他們簽訂一些明顯不合理的拆遷協議,而且要求他們動員自己的親屬簽訂拆遷協議,否則即予以停薪、停職、調離等。這種株連式的拆遷,雖然效果顯著,卻引發了干群關系的緊張,更影響了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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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29日

    現象”株連式拆遷“頻發 教師被逼調職離婚

    福建株連拆遷教師停課勸母 停課50天至今

    林鑫,福建省閩侯第四中學英語教師,從教7年。50天前,在沒有違反任何規定的情況下,林鑫被停課。

    閩侯四中校長肖金中稱,林鑫的工作問題是根據閩侯縣委組織部的文件執行的。8月13日,閩侯縣委組織部向縣教育局發通知,要求抽調閩侯一中張興發、閩侯四中林鑫到上街鎮協助拆遷。通知注明此事經縣政府領導同意。兩天后,上街鎮政府包村干部陳禮芳告知他倆協助拆遷林鑫的父親林木祥的房屋。林鑫夫婦說自己對父母的房子沒有決定權。但陳一再強調,這是上級的安排。林鑫拒絕協助。4天后,該鎮鎮長要求其協助,林鑫再次拒絕。

    拒絕。她因拆遷已被學校停課50天,至今仍未恢復上課,而夫妻二人因此離婚才保住了丈夫的工作。丈夫張興發的工作也受到影響,林鑫為了不牽連張興發,9月18日,兩人到閩侯縣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林鑫告訴記者,兩人的感情很好,育有一個2歲的孩子。[詳細]

    長沙女教師因婆婆不簽協議 被調至拆遷指揮部

    "我該怎么辦?"昨日零時18分,長沙一位小學教師譚雙喜把自己的工作調動通知發到了自己的微博上。按照長沙天心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的通知,這位小學高級教師要在下周一到拆遷指揮部報道,任務是勸婆婆。

    這都是因為她婆婆成了拆遷"釘子戶",在收到調職通知前,她已數次被叫去談話,要求做其婆婆的思想工作,甚至在得知被調職后,不惜假離婚來"抗令"。同樣不"消停"的是要被拆遷的小區,大喇叭"輪番轟炸"、"黑衣男子"拔槍、不明人員投擲爆炸物,這一切都讓這個小區"人心惶惶"。

    作為家里唯一一個在事業單位上班的人,譚雙喜經常被各方叫去談話,要求給家里做說服工作。2012年11月份,天心區裕南街道辦事處的主任與拆遷辦的主任就找到譚雙喜談話。稱作為老師有義務對家人和鄰居進行法律宣傳,做協調工作。銅鋪街小學上一任校長熊華輝也傳達了教育局的意思,讓譚雙喜回去做家人的思想工作。[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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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抨擊“株連式拆遷“為何難以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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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這種手段里,腐臭味陣陣。調到拆遷指揮部,做"釘子戶"婆婆的工作,不僅僅是親情逼遷,調令中還投射出某種要挾的意味。從譚老師在微博上無助的吶喊以及"假離婚"抗命的周旋來看,很顯然她很在乎教師這份職業。

    調令的發出者很清楚地知道,這份職業對譚老師及其家庭而言,是攻破"釘子戶"婆婆的軟肋。在拆遷補償上妥協,還是放棄兒媳婦的事業和前途,一份調令,實際是個陷阱。[詳細]

    "損招"頻出背后是權力的放縱

    "株連式"拆遷體現的是典型的權力的肆意和放縱。受"株連"者常見的身份多是教師、醫生、基層工作者等公職人員,以"非常手段"逼迫其參與和本職工作毫不相干的拆遷,既超出了所屬公職單位的管理權限,更有悖現代社會基本的法制原則。從社會角度而言,哪怕最終拆遷戶"就范",也極容易對家庭親情和人格尊嚴造成持久性傷害。

    一部分以政府文件形式白紙黑字"紅章"地做出決定,更多的卻是通過會議、談話等給當事人不斷施壓,形式或顯或隱,"威力"與"壓力"在弱勢一方卻可等量齊觀。[詳細]

    "株連動遷"比暴力強遷更陰損

    一律停職停薪,讓職工回家動遷,什么時候親屬簽字同意拆遷,什么時候才能回單位上班。其實這只是半句話,它的深層引伸含義在于:如果你的親屬不同意簽字拆遷,那就得自砸飯碗,別再回單位上班了。這種沒有法律依據的做法,比利用國家暴力機器或黑社會勢力進行動遷更陰損、更殘酷,是一種徹頭徹尾的隱性暴力動遷。

    其實,這場隱性暴力動遷,實質是以政府行為為主體的權力運作,是一種橫向力促、縱向重壓的公權力強勢暴力督戰。[詳細]

    株連式拆遷怎能無人被問責?

     如此離譜的調令也讓人感覺到拆遷株連的恐懼。當拆遷"釘子戶",不僅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難以保證,經常受到各種騷擾、恐嚇與肆無忌憚的攻擊,連親屬也不得安寧。這樣的鬧劇并非個別現象,公職人員更是成了拆遷株連行為最大的受害者。

     要防止類似事件的重演,不僅要加強權力監督機制,完善問責程序,還應改變政績考核方式,擯棄和消除畸形政績觀。[詳細]

    深度"株連拆遷"根在權力與資本媾和

    兩則"株連拆遷",性質類似,都是捆綁下一輩,要挾老一輩,都涉及到了離婚,林鑫這個例子,還真離了,將人逼到這份上,情何以堪。

    關于"拆遷",我們已議得太多,不是所有的拆遷都是為著公共利益,很多拆遷的動力,來自于權力與資本媾和,共同謀利。拆遷帶來開發商的謀利自不用說,而公權力一方的謀利呢,又分兩種,一是借道以權謀私,這是容易讓官受腐蝕誘惑并栽倒的一型;另一種,是不會倒官的,而是基于政績考核的設計,拆遷可以帶來土地財政收益,可以對GDP增長有直接拉動作用,可以讓地方官員用"短、平、快"操作便顯現任期政績,既倍有面子,又可能受到提拔,這叫既有錢圖又有前途,某些地方官員便樂此不疲。

    公權為民所賦,為民而設,負責輸送普遍正義,而資本先天具有逐利、自私等本性,這必然與公共權力的普遍關懷相沖突。一旦媾和,公權的普遍關懷必然弱化,權力和資本都將變得貪婪而大面積肆無忌憚,敢于踐踏人間一切規則。

    要改變這種亂象,首先要讓那目前的某些形形色色的多種考核目標,進行普遍審視與修補,要貼近民心民情,著眼于改善民生,而不是著眼于政府財力沖高;其次要真正讓基層公職人員有基本的權利底線,其勞動權利、人身自由、按勞取酬,等等,不能任由"現管"權力擺布。 [詳細]

    非法行政的枝結出了株連拆遷的果

    結語

    類似的"株連"式拆遷,在以往的拆遷征地運動中并不少見。但是,這些手段早在2011年就被叫停了。中紀委、監察部曾發出通知,明確要求重點查處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

    這種背景下,"株連式拆遷"現象,何以一再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除了征地拆遷背后的利益問題外,從權力運行角度來看,更根本的癥結顯然還是"權力制約和監督"問題,即與征地拆遷相關的政府權力是否被"關進籠子里"的問題。

    編輯:王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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