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2014年藝術類本科招生簡章
五、 錄取原則
1. 考生均須參加本省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文化課考試)。
2. 各專業依據考生初試、復試、三試的專業考試成績(滿分750分),由高到低按專業(含方向)招生計劃數的4倍發放合格資格。考生須通過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核結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3. 對舞蹈學專業考試成績前三名,美術學(含美術學專業、藝術設計學專業、動漫方向)專業考試成績前兩名、書法學專業考試成績第一名,音樂學專業鋼琴、聲樂、器樂各方向專業考試成績第一名,若考生文化課總分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即予錄取。
4. 對上述第3條錄取原則所列考生之外的下列專業(含方向)考生,加設文化課單科(按滿分150分計)和總分錄取控制分數線。
美術學(含美術學專業、藝術設計學專業、動漫方向):語文不低于80分、外語不低于70分。
電影學、書法學、數字媒體藝術(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動漫方向):語文、外語均不低于90分。
音樂學(含鋼琴、聲樂、器樂方向):外語不低于70分。
舞蹈學:外語不低于50分。
上述各專業(含方向)考生的文化課總分須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電影學、數字媒體藝術(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動漫方向):文化課總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區、直轄市同科類(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線的90%。
5. 文化課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課考試成績(不分文理科)和專業考試成績之和計算綜合成績,分專業和專業方向按綜合成績排隊,擇優錄取。
6. 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專業成績排隊擇優錄取。
7. 所報考專業(含方向)有省級統一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并取得專業考試合格證,方能按上述錄取原則錄取。
六、 學費
按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審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我校藝術類學生學費標準為:美術學(含美術學、藝術設計學專業)專業10000元/學年,其他各專業(含方向)8000元/學年。
七、 聯系辦法
1.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號
2.北京師范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
通訊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號
八、北京師范大學平面圖網址
九、 約束與監督機制
1)學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將合格考生名單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等機構備案,按教育部政策要求對合格資格考生信息進行公示。
2)北師大藝術類招生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3)學校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為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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