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男子三年前出車禍獲賠34萬 至今無賠償款
見習記者牛潔實習生馬金鳳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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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的趙許濤是伊川縣葛寨鄉(xiāng)人,村里和他一樣大的年輕人大多已結婚生子,在外打工養(yǎng)家糊口,但因為三年前的一場車禍,趙許濤胸部以下失去了知覺,如今只能躺在床上。經法院審理,趙許濤獲賠34萬余元,但三年來,遲遲沒有拿到賠償款。為了給趙許濤看病,家里已經負債累累……
事故
乘坐同村摩托車,年輕小伙墜入溝中摔癱瘓
12月9日下午,記者見到了躺在床上的趙許濤。回憶起三年前的事,他說,如果知道會出意外,那天說啥也不會出家門。
2009年6月13日晚上,剛從廣州打工回家的趙許濤和同村的3個青年在一起小聚,因為天氣炎熱,4人決定去嵩縣陸渾水庫玩耍。
晚上12點左右,4人從陸渾水庫返回,趙許濤乘坐同村史某的摩托車,史某沒有駕駛證,摩托車也沒有號牌。6月14日凌晨,行至伊川縣葛寨鄉(xiāng)前富山村西彎道處,因操作不當,摩托車墜入路北邊的溝中,趙許濤多個部位受傷,史某無大礙。
經河南科技大學司法鑒定中心法醫(yī)臨床鑒定,趙許濤脊髓損傷截癱構成二級傷殘,肋骨多發(fā)骨折構成十級傷殘。經事故責任認定,史某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判決
判處賠償34萬余元,遲遲未拿到執(zhí)行款
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2009年11月3日,伊川縣人民檢察院對史某提出公訴,趙許濤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
2010年1月18日,伊川縣人民法院判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并賠償趙許濤經濟損失347654.23元,其中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以及殘疾賠償金等。限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付清10萬元,剩余款額于2010年6月30日以前付清。
為了給趙許濤治病,家里已欠了不少外債,但是史某只在趙許濤住院初期支付了31000元的醫(yī)療費,之后便不再照面。
其間,趙許濤一家向伊川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但仍然沒有拿到賠償款。
進展
法院表示本月內會有結果
12月10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上伊川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曹局長。據(jù)他介紹,此案他們一直在積極執(zhí)行,但因為史某常年在外打工,一直躲避執(zhí)行,家里又沒有可執(zhí)行的財產。“近日,我們發(fā)現(xiàn)了新的證據(jù),這個月事情會有個結果。”
出事之后,趙許濤的母親劉麥存每日都要幫他翻身,時間長了,落下了腰椎體滑落的毛病。趙許濤身上插著導尿管,容易引起感染,因為腰疼,劉麥存每天都得跪著給兒子擦消毒藥(上圖)。趙許濤的父親之前在外地打工,為了幫助老伴兒照顧孩子,現(xiàn)在只能在家門口零零碎碎地跟著建筑隊干點小活兒。“天兒冷了,我都快兩個月沒接到活兒了。”趙許濤的父親說。
“有一天,我們兩口走了,娃子可咋辦啊。現(xiàn)在我們只盼望著早日拿到執(zhí)行款,能緩解一下我們一家子的負擔。”劉麥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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